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驾乘二三轮摩托车(电动车)未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曝光! 二维码
发表时间:2023-11-14 11:07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 驾乘摩托车(电动车)时 未佩戴安全头盔、违法载人、酒醉驾 行为不仅危及自身的生命安全 也会对其他人造成潜在的威胁 蜀黍在此提醒: 安全“盔”=生命“盔” ![]() 六枝公安交警在系统后台随机选择 现将本期部分驾乘二三轮摩托车(电动车)未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曝光 姓 名:张某艳 查处时间:2023年11月10日 10时28分 查处地点:六枝特区九龙街道团结路(原特区政府路段) 违法行为:驾驶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![]() 姓 名:周某贵 查处时间:2023年11月10日 10时27分 查处地点:六枝特区九龙街道团结路(原特区政府路段) 违法行为:驾驶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![]() 姓 名:杨某 查处时间:2023年11月10日 10时38分 查处地点:六枝特区九龙街道团结路(原特区政府路段) 违法行为:驾驶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![]() 姓 名:陈某赐 查处时间:2023年11月10日 10时45分 查处地点:六枝特区九龙街道人民北路(与贵烟线交叉路口) 违法行为:驾驶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![]() 姓 名:赵某艳 查处时间:2023年11月10日 10时53分 查处地点:六枝特区九龙街道人民北路(与贵烟线交叉路口) 违法行为:驾驶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![]() 姓 名:胡某煜 查处时间:2023年11月10日 11时16分 查处地点:六枝特区矿业南路(与那平路交叉路口) 违法行为:驾驶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六枝交警提示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广大摩托车、电动车驾驶人 驾乘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不超员、不超载、不酒驾 做到“文明交通,安全出行” 来源:六枝交警 |